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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
 
    
周家大院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开发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涧岩头村周家大院为旅游景区,对其保护、展示、利用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协调文物保护与地方发展、旅游活动之间的矛盾,实现古遗迹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特修订《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涧岩头村周家大院规划》。
    第2条 本规划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和《文物保护规范》的要求,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充分的现场考察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编制完成。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总体思想是保护中国古宅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地方化、生态化、精品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周家大院,并保持在游客接待价格方面的比较优势,发展提升富家桥镇。
    第4条 规划原则
    规划总原则:规划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致力于协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地方利益与整体利益和人与自然的关系。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保证可持续发展。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原则,区域经济和城镇体系的发展应有利于古宅的保护。
    地方性原则,规划成果应该能够调动当地人参与实施规划和古宅的积极性。
    整体性原则,景点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结构、功能和所提供的服务都要从整体上进行衡量和维护。
    第5条 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指导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涧岩头村周家大院成为湘南第一古宅院,落实现“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纲领性文件,由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人民政府依法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景区的现状与性质
第6条 现状
    大院位于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涧岩头村,这个大院始建于明代宗景泰年1450—1456年,建成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宋代理学家周敦颐后裔于明中期迁移至此生息繁衍,历26代近600年,故名周家大院。明代建筑以木结构为主,虽历经数百年风雨,但其主体基本完好,可供人居住。周家大院典型地体现古代建筑的“风水”思想:大院三面环山,前景开阔。两侧山势层层叠叠,蔚为壮观,两条小河汇集于大院前方中间,河上有小桥,桥上有不同雕饰的栏杆,而旁边山上有传说中的“何仙姑”故居。
    周家大院古建筑群时代跨度大,包括明、清、民国时期的建筑样式。大院平面呈北斗形状分布,规模庞大,由六个院落组成,占地百余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其布局井然有序、层楼叠院、错落有致。从整体上看六座院落,有分有合、浑然一体,既各自独立成院,又相互和谐勾连。清代建筑为砖木结构,基本保持完好。其中四周为山地,其北边为一条山溪,山溪水清澈,溪边植被生长良好,靠近溪边南侧已建有一排村民民宅,为近十年内所建,外墙为白色瓷砖,与周家大院的古宅形式很不协调。
    周家大院由六座院落连成一直线,一座独立成院,但相距不远,大院均为坐南朝北,院落中已零星地散布了一些近十年所建的民宅。大院中央为大面积的水稻田。大院的对外交通是其北边靠近溪边的一条简易公路,内部交通为东西两侧的田埂路,路面宽约为2.5M。
    第7条 性质
    周家大院作为一个保持完好的古院落,有良好的周边环境,具有极高的学习、审美价值,应在加以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旅游开发。
   
   
第三章 规划目标和发展目标
第8条 规划目标
    打造湘南第一古宅院落,再现明清建筑风格,弘扬周敦颐独爱莲的清廉家风。
    第9条 分期目标
    近中期规划目标为加强古宅保护,加强对古宅的监护和研究,建设旅游接待设施,合理安排居民生产生活,适度发展当地旅游经济。
    远期规划目标科学增加游人数量,调控游人季节分布和活动,建立经济、人口与景区协调发展的动态平衡体系。
   
   
第四章 总体构思
第10条 总体构思
    周家大院为周敦颐后代所建,在其建筑装饰中还依稀可见周敦颐《爱莲说》中表达的志趣。规划以《爱莲说》为切入点,以莲花的形、神为景观序列,规划一系列与莲花有关的景点。对于大院外围的环境应在保留原有田园风光的基础上,适当加以调整。对于古建筑本身,以恢复其原貌为主,应拆除其周边不协调的建筑。
   
   
第五章 功能分区和景观分析
第11条 按照周家大院的特点、保护和利用方式的不同要求,规划分为停车区、集散地、游览区、休憩区、餐饮区。
    停车区位于周家大院的西北方,县道的南面,是旅游车辆停放的地方。
    集散地就是爱莲广场,在周家大院的正前方,作为旅游团的集散地或大型活动场所。
    游览区即周家大院古建筑群,周家大院充分反映了我国湘南地区明清时期民居大院建筑风格在全省同类建筑中特色鲜明,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建筑艺术价值,供游客参观及专家研究学习。
    休憩区位于爱莲广场的东边,此处有一自然式水体,水体旁修建亭子等休憩娱乐设施,供游人休息游玩。
    餐饮区,利用周家大院南面现有的一所学校,规划餐饮、接待设施,体现当地的饮食文化。
    第12条 利用周家大院自身的现有独特景观和对周边环境的处理而形成一个全新的景观体系。此景观体系大致可分为古宅文物区,爱莲广场区,稻香荷风区,古泉三叠区,回廊幽径区五个小景区。
    古宅文物区:修旧如旧,使古宅再现其历史。游人漫步其中,有一种穿越时空的宁静,一种世间唯我的闲情。做到与山西乔家大院、浙江乌镇媲美。
    爱莲广场区:此区规划在建筑群的北边,与对外公路相连,以周敦颐所独爱的莲花作为图案,规划小型莲花型的铺装广场,将广场正对的溪边建筑拆除,布置亲水木栈道、仰贤桥,使溪水与广场融为一体。改造沿溪的现代建筑,使之与古建筑协调,并规划自然式停车坪。
    (另一规划将爱莲广场设计成下沉式广场,布置在仰贤桥北边,周家大院主入口为自然式植物景观,保存它原始的乡土风貌)
    稻香荷风区:此区规划在古院落中间,规划一荷花池,池为自然式,池中建曲桥,池东西边分设香远亭、益清亭,与水稻田共同构成一幅静美的田园风光画。
    古泉三叠区:在现有水井的位置,规划一处叠水,创造一个幽静的景观环境。
    回廊幽径区:在餐厅后院和古宅之间规划一小庭院,构成一古典庭院园林。
   
   
第六章 专项规划
第13条 道路规划
    修建好对外公路及停车场,局部拓宽东西两边的田埂路。
    第14条 绿化规划
    植物全部采用乡土植物,特别是种植一些与莲花有关的植物。植物配置全部采用自然式的配置方式,植物栽植疏密有致,主次分明,变化自然,力争四季有景可赏。
    第15条 给排水规划
    供水:日常卫生用水可抽取贤水河河水处理后使用,饮用水则以井水为主,视日后游客量决定是否建一水厂。
    排水:严格处理所有污水,禁止各种污染物排入贤水河。
    第16条 电力规划
    所有电力设施风格古朴而自然,追求隐蔽性好。
    高、中、低结合:草坪灯,庭园灯营造亲切宜人的环境氛围;车行道两侧和休憩空间采用中等高度照明;人流密集空间,如爱莲广场,采用体型较高大、照明范围较广的灯具,。
    明暗结合:主要配合各处空间的环境氛围,明亮的灯光用于人流集中、行动活跃的场合,幽暗的灯光可创造安静的氛围。
   
   
   
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17条 坚持“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搞好开发建设
    第18条 景区的开发经营坚持“国家所有、政府授权、特许经营、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核心区”范围内实行“准入制”。
    第19条 建立和完善景区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第20条 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工作
    欢迎和支持各种新闻、学术单位对古宅的宣传工作。加强科普工作,提高旅游者、旅游经营管理者和当地居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
    第21条 严格执法,健全法规体系
    建立规划公示制度、行政纠正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第22条 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富家桥镇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景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应符合《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必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视觉影响评价。
    第23条 临时建筑
    周家大院景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年限内拆除。严格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建物和其它设施。
   
   
第七章 附则
第24条 本规划图纸包括文本和图册。
    第25条 本规划解释权归属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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